top of page
搜尋

《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對改善長者照顧利多於弊

文:香港恒生大學粵語辯論隊隊員 曾思齊先生



辯題:《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對改善長者照顧利多於弊

正方:香港華仁書院

反方:瑪利諾修院學校(中學部)

賽果: ( 0 :3)反方勝

最佳辯員:反方結辯 鄺珏溰


(如欲觀賞賽事,請到辯論道場YouTube https://youtu.be/Iinfy_o9NEo?feature=shared 。)


《還原基本步》

近日辯界腥風血雨,在社交平台上隔空開戰之事屢見不鮮。本來像筆者此等才疏學淺之徒理應潛心鑽研辯論,但無奈由於承諾了要為道場撰寫賽評,唯有冒死發文。如有得罪之處,還望各位前輩高抬貴手。

誠如上文提到,筆者才疏學淺不敢談論大事,因此本文亦意在探討一些「基本步」,而挑選這一場比賽是因為主要有數個「基本步」值得探討。


第一步,張冠李戴

反方主辯質疑《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要求提升每位長者的人均居住面積,將會令香港「整體宿位」減少。面對此質疑正方多次強調政府會「增加津助宿位」,因此宿位並不會減少。首先反方質疑的是「整體宿位」因人均居住面積的上升而下跌,甚至是部份私營院舍會因宿位費大減而倒閉。可是正方反駁提出的「改善買位計劃」只是能夠提升津助宿位在市場上的比率,而無法「增加宿位」,換言之根本不是在回應反方提出的質疑。雖然正方偶爾提及政府會興建更多院舍,但終究討論的篇幅太少,難以扭轉頹勢。姑且排除正方刻意扭曲資料的可能性,此場比賽其實反映了辯員蒐集資料時的「一時疏忽」能夠引發的嚴重後果。


第二步,詳略控制

其實上述問題亦不能完全怪責正方,因為在此「戰場」上正方的數據的確是比較不利。在此延伸討論一下,以筆者愚見辯場上出現不利己方的數據十常八九,如此一來就得考驗辯員對「詳略」的控制。一道理想的辯題,理應存在對正反雙方各自有利的戰場,換言之,正反雙方亦應該知道在某些戰場中己方的表現是較差的。如果能夠避重就輕,花更多時間討論對自己有利的戰場,效果往往會比花大量時間防守更理想。可是甚麼時候該進攻,甚麼時候該防守其實需要視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此處純粹提出辯員需要意識到並非每一個戰場亦有同等的戰略價值,應審慎投方時間討論。


第三步,「對症」與「下藥」

回歸本場比賽,雙方從歸因到立論的過程中亦略有瑕疵。正方提出「執法機構在沒有清晰的條文底下,只能敷衍了事」,因此「300次警告中只有16宗能夠定罪」。事實上,300次警告中只有16宗能夠定罪是不是代表「執法機構由於沒有清晰的條文只能敷衍了事」本身就值得商榷,但撇開此問題,正方在上述論證過程中同樣未能說明修例後條文如何從不清晰變得清晰,而該變化又如何能夠解決執法機構敷衍了事的問題。如果按照正方中後場提出修例利處在於能夠檢控院舍負責人的思路,若在前場就將修例前問題歸咎於院舍負責人監管不力,相信整體主線的連貫性能夠更上層樓。反方雖然在本場全取三票,但是亦有類似問題。雖然反方將修例前問題歸咎於執法機構執法力度不足,但在自由辯卻提出以「吊銷牌照」解決問題。「吊銷牌照」能夠提升法例的阻嚇力,但是並不能夠提升執法力度,與反方前場歸因相悖。比較可惜的是正方並未能迅速抓住反方的失誤,因此反方這個失誤對整局比賽的影響不大。


還原基本步,以上三個問題其實並非甚麼新奇事物,說穿了亦不過是審慎運用資料、選擇適當戰埸與歸因立論,都是些老生常談。近日偶爾聽到有人認為辯論最重要的是「靚」,要有華麗的詞藻,更要有美輪美奐的框架,又言做不到「不如唔好打」。「靚」固然是好,但理應是行有餘力再追求,不應捨本逐末。準備辯論比賽的時間有限,不知道大家到底花了多少時間用在蒐集資料、建立主線上?又有多少時間花在構思框架、雕琢詞藻、思量結辯的「花式」之上呢?


到最後,筆者必須重申本文並非意在批評台上隊員,而是希望透過本埸比賽引出數個值得大家注意的地方,如有冒犯,望乞海涵。筆者發表的賽評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做法、政策或措施存在漏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漏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台上雙方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111 次查看0 則留言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bottom of page